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指出,“樹立綠色低碳理念,促進資源集約節約循環利用,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建設,實現鄉村建設與自然生態環境有機融合”。從擺脫“臟亂差”到追求“強富美”,鄉村建設正在由點向面、由表及里、由淺入深、由量到質地發生變革。開展鄉村建設要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重要原則,不僅要穩步推進經濟社會發展,而且要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當前,讓鄉村建設與自然生態環境有機融合起來,重點要堅持系統治理導向,統籌協調建設區域與重點任務、生態規律與市場機制、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與多元主體三對關系。
統籌建設區域和重點任務相協調,更加強調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鄉村,不能用一把尺子丈量全國鄉村建設水平,更不能用一套模式推進全國鄉村建設工作。就區域而言,既要充分考慮不同類型鄉村在區域生態系統、經濟系統、社會系統中發揮的差異化功能,又要充分考慮東中西部區域近郊區鄉村和遠郊區鄉村在地理空間上的區位差異,明確村莊定位、類型及作用,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就重點任務而言,圍繞廁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長效管護機制建立健全等,明確工作要點,循序漸進、穩中求進。
統籌生態規律和市場機制相協調,更加強調保護與發展協同共進。在鄉村建設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打造宜居宜業的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營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良好氛圍,持續推進鄉村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同步推進鄉村物質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實踐中,把生態規律和市場機制協調起來,既用好市場機制釋放動能,又守護好“鄉愁、鄉韻、鄉貌、鄉情”。這就需要在明晰鄉村生態環境公共產品屬性及產權歸屬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政策工具的調控作用,強化對于市場主體運營全過程的監管。
統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和多元主體相協調,更加強調共建、共治、共享。持續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鄉村建設,要緊緊圍繞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這一農村工作的制勝法寶,強化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凝聚力,推進多元主體協同共治,形成鄉村建設合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新格局。對于鄉村建設進程中的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充分運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鼓勵支持引導多元主體參與鄉村建設。此外,廣泛吸納靈活就業群體,凝聚共識、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充分調動人們參與鄉村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長遠來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鄉村,是由要素、結構、功能構成的系統工程,也是城鄉融合發展進程中便民、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還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在美麗鄉村建設中,要踐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讓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真正惠及廣大農民群眾,讓新征程上農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作者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