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信息公開的主體;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公眾參與的過程中,應當公開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征求公眾意見。建設單位對所發布的公示信息內容負全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我單位于2022年7月4日委托烏魯木齊湘永麗景環??萍加邢薰境袚?ldquo;庫爾勒魯岳三川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目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公眾參與說明已編制完成,擬上報新疆生態環境廳進行審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中的相關規定,現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擬報批公示,以聽取社會各界對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及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公示材料如下:

 

 

庫爾勒魯岳三川建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